马陆育才联合中学2021年“提前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嘉定区教育局《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 2021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提前录取”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和“提前录取”平稳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懿
副组长:付萍萍
组 员:高枫、刘 伟、陈晓磊、沈岚、马海龙、陈冰华、沈小青、彭卫海、缪泽华(家委会主任)
二、“提前录取”的程序和方法
1、公布、公示本校的“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和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录取”面向嘉定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
2、公示本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提前录取”工作方案。
3、班主任老师负责组织每班学生民主评议和推荐,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根据条件得分向年级组推荐不超过2-3名。年级组按照评分标准计算班级推荐学生得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年级组的“推荐生”备选名单。
4、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综合“提前录取”候选人的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体育等综合素质和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对年级组推荐的备选名单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确定本校的拟推荐生名单,报校务会议审定。
5、校务会审定的拟推荐生名单在学校的宣传栏等醒目处和九年级的各班教室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监督。
6、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上报区教育局。
7、通过区教育局审核的推荐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表。
备注:1、被确定为预录取的“提前录取”推荐生,必须参加上海市初中学业考试,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推荐和自荐不可兼报。学生需慎重选择推荐或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没有被列入“提前录取”推荐生的学生可以参加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自主招生。
三、“提前录取”推荐生的名额、基本条件和评分标准:
1、推荐生名额:4名(本校通过中考报名资格审核的学生人数*7%,去尾法取整)
2、基本条件:
(1)符合2021年学业考试报考资格的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还未通过2021年学业考试报考资格审核的学生不被列入推荐对象)
(2)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为“优良”的学生。
(3)体育日常考核良好及以上。
3、评分标准
(1)思想品德(20分)
① 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各类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10分)
② 学生的思想品德(九年级第一学期和八年级第二学期)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10分)
(2)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50分)
分数计算方式:总分=六年级第二学期期终考试成绩×10%+七年级第二学期期终考试成绩×20%+八年级第二学期期终考试成绩×3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终考试成绩×40%。
文化考试总分名列年级组前5%以内(含5%),可得50分。
文化考试总分名列年级组前5%-10%以内(不含5%),可得40分。
文化考试总分名列年级组前10%-15%以内(不含10%),可得30分。
(3)加分:(20分)
① 初中阶段参加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加分标准(10分)
l 市优秀少先队员(长)、优秀团干部或三好学生。(5分)
l 区优秀少先队员(长)、优秀团干部或三好学生。(4分)
l 镇优秀少先队员(长)、优秀团干部。(2分)
l 校级优秀少先队员(长)、优秀团干部或三好学生(1分)
② 特长表现(10分)
l 个人在市级以上比赛获奖的,每次4分;所参加团体在市级以上获奖的,每次2分。
l 个人在区级以上比赛获奖的,每次2分;所参加团体在区级以上获奖的,每次1分。
l 在器乐等才艺方面获4级以上水平。(2分)
备注:1、毕业学年获得区县“优秀少先队员(长)”、“优秀共青团员(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的基本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优先推荐。
2、评优加分时,同一条线的荣誉,以最高荣誉计分;特长加分时,同一项目得奖,以最高奖加分(各级各类比赛由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分数减半计算)。
3、无论荣誉或竞赛得奖原则上以证书原件为准。
4、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至少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其不在本校就读时的学科成绩,以当学年度第二学期期终考试的年级组均分作为个人总分。(休学后复学到本年级的学生参照中途转入生操作)
5、“提前录取”推荐生候选人的综合评分结果如果出现同分情况,首先比较六至九年级学业成绩折合总分,排名在前的优先推荐;如再同分,则依次比较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数学、语文单科情况,分数高的优先推荐。
四、“提前录取”工作日程安排(本方案流程时间最终以区相关工作方案时间为准,如有需要进行调整)
1、4月14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1)组织讨论嘉定区和本校“提前录取”工作方案,方案通过后,布置具体工作。
(2)公示方案和学校“提前录取”推荐名额;公示《2021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录取”面向嘉定区推荐生招生计划》。学校“提前录取”推荐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
2、4月14—15日:班主任组织学生民主推荐,班级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
推荐流程如下:(1)班主任组织学习本案,并详细介绍推荐生评选标准。(2)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自我介绍。(3)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4)班主任统计得票结果。(5)班主任上报给年级组推荐的名单和基本情况简表。
3、4月16年级组按照评分标准计算学生得分,确定推荐生候选人名单,并将学生的获奖、表格等材料汇总上交课程教学部。
4、4月19日,课程教学部材料复审。
5、4月20日: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情况讨论确定校推荐生名单,报校务会讨论审定。
6、4月20日:校务会审核名单。
7、4月20日-4月27日:公示“提前录取”推荐生名单(五个工作日)。
8、4月28日:上报“提前录取”推荐名单至招办。
9、4月29—30日:学校网上录入推荐生名单,扫描并上传推荐生信息表及综合素质评价表。
10、5月9-11日:高中提前批网上填报志愿。
11、5月12—13日:高中提前批志愿现场确认;5月13日16:00之前根据填报学校要求把相关材料投递到校(截止时间以学校招生方案为准)。
嘉定区马陆育才联合中学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